關于發布《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(2018年)》的公告

  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有關規定,生態環境部會同衛生健康委制定了《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(2018年)》(見附件),現予公布。

  附件: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(2018年)

  生態環境部

衛生健康委

  2019年1月23日

  抄送:工業和信息化部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生態環境廳(局)、衛生健康委(衛生計生委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、衛生計生委。

 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9年1月25日印發

  附件

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(2018年)

序號

污染物

1

二氯甲烷

2

甲醛

3

三氯甲烷

4

三氯乙烯

5

四氯乙烯

6

乙醛

7

鎘及其化合物

8

鉻及其化合物

9

汞及其化合物

10

鉛及其化合物

11

砷及其化合物

 

來源:生態環境部   發布時間:2019-01-25